涉外婚姻业务范围及收费标准(2011版本)
(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类 涉外婚姻非诉讼业务
1、法律咨询:面谈500元/每小时,最低每次收费500元。在线咨询及电话咨询免费。
(注:约石清盼律师面谈,收费标准为1000元/每小时,最低每次收费1000元)
2、代书、审查婚前、婚后财产协议、离婚协议 1000元起
(注:石清盼律师收费为2000元起)
3、代书遗嘱、遗赠扶养协议 1000元起
(注:石清盼律师收费为2000元起)
4、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律师函 1000元起
(注:石清盼律师收费为2000元起)
5、律师见证 1000元起
6、接受委托担任遗嘱执行人、遗嘱代管人 5000元起
7、协助办理涉外结婚、离婚登记 5000元起
8、协助办理涉外子女收养法律事务 5000元起
9、代理离婚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谈判 按照诉讼收费的50%执行
10、家庭财产信托监管业务 10000元起
11、婚姻财产调查业务:包括银行帐户存款、有价证券、房产、车辆、其它共同财产等 ,收费金额面议。
在上述2—10项业务中,如果所涉及金额超过20万元,20万元以上部分按0.5%交纳律师费。
第二类 涉外婚姻诉讼业务
1、代理涉外离婚诉讼:涉外离婚诉讼最低10000元。涉案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加收0.5%代理费;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加收0.25%代理费;5000万元以上加收0.1%代理费。
(注:石清盼律师收费,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收取。涉外离婚诉讼最低为20000元)
2、代理继承纠纷案件:原告方或主张权利方主张要求分得财产不足100万元,按3%收取代理费,但最低收费为10000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加收2%代理费;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加收1%代理费;5000万元以上部分加收0.5%代理费。
(注:石清盼律师收费,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收取,最低收费为20000元)
3、代理离婚后或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案件:原告方或主张权利方主张要求分得财产在100万元以下的,按3%收取代理费,但最低收费为10000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加收2%代理费;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加收1%代理费;5000万元以上部分加收0.5%代理费。
(注:石清盼律师收费,按上述标准的二倍收取。 最低收费为20000元)
4、代理其他涉外婚姻家庭案件:最低收费10000元。
(注:石清盼律师最低收费为20000元)
5、外地案件:最低收费为20000元(石清盼律师最低收费为50000元),其他标准参照上述相应标准。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预交办案费的数额视地域、难易程度、用时长短等另行协商。
第三类 法律顾问业务
担任个人或家庭法律顾问,每年10000元起价,与本站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的委托人,在合同年度里,咨询全部免费,并可享受所交纳法律顾问费用二倍于上述收费标准的服务。(注:石清盼律师担任个人或家庭法律顾问的收费起价为20000元)
注:
1、其他法律业务的收费,由委托人与本律师团队另行协商;
2、对于如上所有收费项目,还可采用全风险或半风险收取律师费的方式,具体方式及办法,双方可另行协商;
3、如无特殊约定,上述各项收费均不包括律师办案的差旅费、调查费以及因案件需要而产生的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委托调查费等其他实际发生费用。
4、办案费:
A、办案所需的交通、通讯、复印、打印等费用实行包干制,按以下标准收取:a.北京市内(城八区)案件人民币15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b.北京市郊区案件人民币2000元整(如需要去外地出差,费用实报实销);c.外地案件差旅费实报实销。B、办案所需其他费用(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代理律师代为支付的其他费用)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