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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清盼律师,涉外婚姻律师团队负责人,婚姻家庭首席律师、资深涉外婚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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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注意问题
发布时间:2016-3-1

  涉外离婚律师介绍说,现在各国法律都对离婚财产问题有了自己的规定,但是除去不动产之外,涉外离婚财产问题还有很多,例如下列问题就是大家要注意和了解的。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2、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建议您在办理离婚事宜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专业的涉外离婚律师,这样才能为您争取更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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