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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清盼律师,涉外婚姻律师团队负责人,婚姻家庭首席律师、资深涉外婚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执业理念:设身处地,恪尽职守,一切为委托人利益服务。
律师执业证号:11101199510523622
电子邮箱:13901064969@163.com
联系电话:86-13901064969;8610(010)-65288888转石清盼律师
微信号:beijing_lawyer666;或13901064969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0号长安大厦3层-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邮编:1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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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内容-2018-11-21 8:11:21
 
 
问题内容:
标题
美籍孩子可以判由中国父亲抚养吗?
内容
尊敬的石律师您好,得知您是涉外婚姻方面的法律专家,现遇到一些问题,向您请教。我是一名美籍华人,现在美国。我先生是中国人。我们在美国结婚,生育一女孩,现在四岁半。今年初,我们感情出现纠纷,我先生带着孩子去了中国,现在我们的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我有二个问题,一是怎么办理离婚?二是孩子怎么抚养?
解答内容:
回复
感谢您对我的信任!您遇到的问题,是我们经常处理的问题。通常要根据您的目的来确定离婚方案。中国法律规定,离婚的途径有二个,一是协议好后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因你们的登记是在美国,因此若想在中国离婚,只能是向法院起诉。所以,你只能选择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起诉。如果你们的主要财产是在美国,而你今后也要在美国生活,建议你可以首先选择在美国起诉。如果你们的主要财产在中国,考虑到诉讼周期的长短,可以在中国起诉,这样方便向被告送达文书。
关于孩子抚养问题,中国的规定是谁抚养孩子对孩子成长有利就判由谁直接抚养,孩子的国籍并不是主要因素。
有问题还可以致电,13901064969(微信同号)。